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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自娱
文/蒋文博
吃饱或者没吃饱饭,只要我们愿意,都可以采取一种或数种方式来表达我们的情绪、情感、观点、立场,或者我们对社会的判断……总之,这些方式都可以被称之为“艺术”。从远古至今,对于艺术的终极目标,大家提出许多猜度,其中,没办法的时候,人们就无可奈何地认为艺术的终极目标是“自娱”。
“自娱”是不是一种托词呢?如果艺术活动需要达到第一段表述的那些行为的话,那么,显然不能简单地将它们归结于“自娱”行为——在更多的意义上,这种艺术活动,恰恰不可以被封闭成为小圈子或单圈子的“自娱”,它们需要与社会因素发生关系,产生多样的多层次的社会意义。
作品出现之后——我相信这里的“作品”既包括古代的文人画,也包括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充满观念表达的作品——它们急切需要与各种不同层面的语境产生互文关系,从而生发意义。因为,艺术作品不是某种意义单一的科学符号,相反,它们更像是具有社会含义、文化含义、政治含义、经济含义以及美学含义的象征符号体系。所以说,艺术作品从根本上是社会化的,它们不可能在某种纯粹的“自娱”环境中生存下去。
但是,我们不可以据此认为“自娱”的命题是伪命题。只不过,我们要对“自娱”进行重新认识与限定。或许,也唯有如此,才能更助于我们理解艺术的本质面目;或许如此,我们才可以更接近古人提出的“自娱”的原意。在看到伯茨曼的《娱乐至死》后,我更难认同在艺术中实现“自娱”是件容易的事情。
2010年7月28日札记
作者:蒋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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