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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导论6转

《美学》导论6

  (3)存在论范畴。20世纪以来,各种哲学思潮和流派风起云涌、复杂多变,国内很多学者对此有不同的归纳个概括,依据朱立元先生的观点,20世纪以来的西方哲学思潮可以归结为两大主流,即科学主义和人本主义两脉 。表面看来,这两大不同的哲学思潮是对传统哲学的反叛,似乎在放弃了传统哲学的诸多问题,但就深层意义上看,它们并没有放弃一些哲学的基本问题,而是对一些问题的不同角度的追问和进一步的深化。也就是说,不同的哲学流派都从自己的立场出发,着重对一些基本的范畴和问题进行了再一次的论述和阐释。从根本上来看,不管是科学主义还是人本主义,他们都是基于对现代西方文化和文明中存在的某种危机的揭露和批判的基础上展开他们的理论观点的。也就是从人的存在和生存出发,探讨基本的哲学问题。所以,我们简要地把它们都归结为存在论范畴。也就是我们在特定意义上使用存在论这一概念的。从其理论倾向上看,这两大思潮大体上表现为非理性主义对理性主义的冲突。这种冲突始于19世纪开始的人本主义和理性主义之间的裂痕,此时作为德国古典哲学高峰的黑格尔的理性主义占统治地位,但同时叔本华、尼采的唯意志论亦已诞生,他们高扬生命意志、贬抑科学理性,这样,传统的人本主义内部就出现了分歧:人的本质究竟是理性的还是非理性的?现代人本主义从此就转向了非理性主义,而坚持科学理性主义的实证主义思潮等则逐渐脱离人本主义而走向科学主义。这两种倾向的对立体现在许多方面,诸如对“科学”的理解、对“认识论”的理解、对“理性”和“非理性”地位的理解等,这样也就出现了不同的哲学理论主张以及在自己的理论体系内部对一些问题的不同程度的重视。如克罗齐、柏格森对基于直觉的生命的推崇,弗洛伊德、荣格对无意识领域的开拓,卡西尔对“隐喻思维”的重视,胡塞尔对逻辑理性的“悬置”,海德格尔的“存在”、“此在”等概念的提出,并强调用“思”与“诗”把语言从“逻辑”和“语法”中拯救出来,伽达默尔“合法的偏见”的提出,德里达要“涂去”概念的逻辑表达方式,等等。在这些众多的美学流派中,存在主义哲学可以说是一股强劲的潮流,存在主义的巨擘海德格尔沿着康德等前辈开辟的道路,以“存在”、“此在”等一些范畴为基本理论切入点,具体阐述了人和世界的基本问题。如果从范畴研究的角度看,以存在主义为代表的西方20世纪哲学流派,都有自己所重视的基本问题和概念、范畴。
  此外,我们还需要指出的是,在哲学与美学的交叉部分,存在着一些既是哲学又是美学的范畴,我们把它称之为哲学与美学过渡性范畴层。这一层面的范畴兼具哲学与美学的性质,它们既是哲学中惯常研究的问题,同样也是美学中经常涉及到的范畴,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哲学范畴向美学范畴的过渡层,主要包括“感性与理性”、“理念”、“模仿”、“流溢”、“净化”、“迷狂”、“尺度、匀称、比例”、“技艺与艺术”、“整体”、“合适得体”等等。
  2、美学范畴层。
  一般来说,美学范畴主要是指对人类的审美活动及审美意识和审美观念的集中总结和反映,它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概括性,而且被大多数美学家所使用,是对人类审美活动的最一般的规定。
  在西方美学史上,对美学范畴进行系统化研究和分析是从康德和黑格尔开始的。康德在发展了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将其提高到认识论的高度,划分了量、质、关系和情状四组基本的范畴,并运用这四组范畴来考察审美判断力,主要对美和崇高进行了分析。黑格尔则在其宏大的历史感和严密的逻辑性下,提出了五个美学基本范畴,即美、崇高、丑、悲剧和喜剧,并且分别列出他认为与这些范畴相对应的艺术来,如美对应于古典型艺术,崇高对应于象征型艺术,丑对应于浪漫型艺术,悲剧和喜剧与美、崇高和丑不同,他们既不完全对应于古典型艺术,也不完全对应于浪漫型艺术,但它们又属于古典型和浪漫型艺术。这样,黑格尔首先确立了美的基本范畴,即美、崇高、丑、悲剧和喜剧;进而又归纳出了相应的艺术史的基本类型,即古典型艺术、象征型艺术和浪漫型艺术;最后又分析了具体的艺术样式,即建筑、雕刻和绘画、音乐、诗。他的美学范畴体系也就完成了。此后,在西方现代美学研究中,有很多美学家对范畴的地位、作用及系统化问题持否定态度,认为对它们的研究无助于美学研究。尽管如此,但还是有人进行美学范畴的分类和系统化的尝试。我们首先对西方美学范畴体系的研究作一简要的回顾 ,进而我们可以看出西方美学范畴研究的基本问题,以确定我们的研究的基本思路。
  德国心理学家和美学家马克斯·德索(1867~1947)在《美学与艺术理论》中试图根据审美感情的质的差异,来建立一个美学范畴系统,并列了一个图式:
 
  崇高的————美的————优美的
 
  悲 的————丑的————滑稽的
 
  图意是说,范畴之间相互对立的内容则置于对立的位置,各范畴邻近的可以相互运动。其中“美的”是理想的美,即主观和客观的和谐统一;“崇高的”和“悲的”来自客观对主观的优越(大的对象);“优美的”和“滑稽的”来自主观对客观的优越;“丑”则是不和谐。德索虽然描述了美学范畴之间的相互联系,但他对美学范畴的解释过于主观。
  夏尔·拉洛(1877—1953)是法国著名的哲学、美学家,他在1926年出版的《美学概念》—书中,以“和谐”为元范畴来建立美学范畴体系。“和谐”作为美学最普遍的范畴,可以由“实现了的”、“寻求着的”和“失去了的”三种形态存在,实现了的和谐包括美、宏伟、秀美三个美学范畴,寻求着的和谐包括崇高、悲剧性、戏剧性三个美学范畴,失去了的和谐包括机智、喜剧性、幽默三个美学范畴,拉洛还把这三种形态与理性、活动分感性这三种认识能力作了对比,拉洛的美学范畴有很大的随意性。法国另一位著名美学家苏里奥对美学范畴的系统化问题非常重视,他在1960年出版的《美学范畴》一书中,对美学范畴系统化进行了有趣的尝试,并建立了一个明确的范畴系统。苏里奥把美学范畴分为基本的美学范畴和美学范畴的变体,他的研究的最大的贡献是将艺术的有关概念和范畴引进了美学范畴的研究中。
  自50年代以来,苏联美学界非常重视美学范畴的研究,如鲍列夫的《美学范畴》(1959)和《美学基本范畴》(1960)、齐斯的《艺术和美——传统范畴和现代问题》(1975)、舍斯塔科夫的《美学范畴论》(1983)等等,这里我们重点介绍一下舍斯塔科夫的美学范畴理论。舍斯塔科夫以“审美”作为美学的原始范畴,归纳出了一系列美学范畴及概念,他列了一张范畴表,如下所示:
 
  和谐
  美 优美
  理想
  崇高
  英雄精神
  审美 悲剧性 净化
  喜剧性 嘲讽
  怪诞
  丑 可怖
  非和谐
  ┊ ┊ ┊
  原始范畴 一般美学范畴 审美变体

作者:李岳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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