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文为《艺术的诞生与死亡》的组成部分。
因何而生 因何而亡
——论约束与自由对艺术的作用
刘晓林
真正的艺术究竟因何而生?我不知道。无穷的所谓学术研究也解决不了,所谓的精确也只能是主观意义上的判断而已——在这个意义上,我更相信由法理所生发出来的结论:艺术一词应是变化的概念,出现了人类即有了艺术问题——如影随形。当然彼时的艺术与此时的艺术是有区别的,但这并不妨碍人们在内心深处对艺术的模糊的感觉界定。在艺术的发展过程中,作为其创作主体的人在某一个时间冒出了艺术死亡的疑惑!方生方死放在无限的时空里,作为哲学思索似乎是成立的。而作为具体的学问,在有限的时空里,方生方死则不免陷入极其理论化的梏中——绝对意义上正确,现实世界中少了实际探讨意义。基于此,论约束与自由对艺术的作用仍有论的必要。
艺术因约束而生,因约束而亡;艺术因自由而生,因自由而亡。如此的表述或许拗口,但其的确接近事实上的真相——艺术的主体既非约束也非自由,而是约束与自由共同相融。换言:没有约束的自由只能是极度主观意义上的脱离客观,没有自由的约束只能是极度客观意义上的无视主观。若有名士曰:“艺术因自由而生,因约束而亡。”或者“艺术因约束而生,因自由而亡。”上述皆不免是对错参半的“局部之论”。
如同人生,艺术显然也存在阶段性制约。艺术诞生的萌芽时期,我更倾向于与人类自身内心深处存在的“自由冲动”紧密相联,随之而来的便是“无规矩不成方圆”的约束。整体而言,人类艺术的发展在约束与自由的交错中循环往复,生生灭灭。
世界各国的艺术门类很多,雕塑、戏剧、歌曲、说唱、表演等等。我想主要通过特定的艺术——中国书画中具体“门类”的发展过程来阐述以上。
(一)
艺术与科学是我们人类思维活动的主要表现形式和内容。如果说科学是为事物本质“代言”,则艺术是人与事物通过相互碰撞、交融等联系(所谓主客合一)、将事物本质赋予情感后的再创造——也许它在某种意义上远离了客观,但对人类自身而言,它则比客观更具真实性、更能达到“物外寻物”的系列思索与遐想。或者说,如果所谓的客观真实性不能对人这种极为主观的高等动物产生影响,其存在的意义和价值都会极度削弱——真不如假的情况在整个人类社会里时有发生。
万物都是复合体,关联性充盈了整个宇宙。科学的确推动了社会的向前发展,而离开了艺术后的科学则变得残缺不全——情感是产生、促进、完善艺术的核心,人们对艺术的向往、接受、反馈使得科学最大限度地渗透到社会的各个角落。
书画同源,尔后异名。史论家通常认为,上古至秦末是书画的萌芽时期。之于生命个体,其在诞生后初始阶段以自发行为为主。整个社会也是如此,无数原始的你我所实施的一切行为(包括感受)以内心的喜好为最高原则——涂抹由心,自由为上。这种以内心的喜好为最高原则的“自发行为”并非可以始终持续下去,也许只会是“短期状态”。随着人类自身思维的发展,其对世界的认识也会随之改变。在改变的过程中,某一时期“约束”会自然出现。一方面,这种“约束”会限制原始自由;另一方面,这种“约束”会进一步解放原始自由。作为人类行为之一的艺术也难脱“自由——约束——自由”的大道,其在循环中进一步完善。
(二)我们来看中国书画的大致发展脉络。(未完,添加中。)
作者:刘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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