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看央视新闻四姑娘山10多名驴友获救,而其后搜救队长对一些驴友不以为然,还做英雄状的态度很寒心,我感慨无比。
我死过三次,深知生死之重。
驴友的冒险不只是拿自己的生命去冒险,而是拿别人的生命和社会财力去冒险!明文规定是禁区,可偏要去闯,无知乎?英雄乎?我以为是私欲太重,社会道德水平太差,法律意识淡薄。
我们的社会,总是无时不关心着他们的生命,媒体也以报道政府、民间不惜一切代价救出了多少人为荣,以此彰显社会的爱心!细细想来,这些都是可悲的,都是现在法治社会不应该发生的!明文规定不准进入,为何要进入?
我们的爱心已被那群品质低劣的驴友绑架!我们的救援花费的钱已被他们“光彩”的抢劫了!
我们媒体对这些事件的大量报道又促使那些品质一般的驴友变为品质低劣的驴友了-----本不想去,但打个电话政府、社会必须要救我们!于是又壮着胆去了。
这是多么的可悲啊!
社会上真正需要爱心的人很多,冒险驴友的做法,无疑是绑架了我们的爱心!亵渎了爱心!抢劫了社会的钱财!于自己、于家人、于社会百害无一益。
我个人以为,此类现象多生不绝,是因为我们社会还没有相关的法规。如果驴友冒险擅闯禁区,公安机关统统给予治安拘留和罚款,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损失,对其处以刑罚,我看这类不必要的为了自己私欲的冒险就不会发生了!
作者:巴渝名家书画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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