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尹默作《二王法书管窥》2
,仍在隸和草二體,其所心儀手追的,只是鐘繇、張芝二人,而其成就,自謂隸勝鐘繇,草遜張芝,這是他自己的評價,而後世也說他的草體不如真行,且稍差於獻之,這可以見他自評的公允。唐代張懷瓘《書斷》論羲之書法雲:“然剖析張公之草,而穠纖折衷,乃愧其精熟,損益鐘君之隸,雖運用增華,而古雅不逮。至精研體勢,則無所不工。”張懷瓘敍述右軍學習鐘、張,用剖析、增損和精研體勢來說,這是多麼正確的學習方法。總之,要表明他不曾在前人腳下盤泥,依樣畫著葫蘆,而是要運用自己的心手,使古人為
我服務,不泥于古,不背乎今,才算心安理得。他把平生從博覽所得的秦漢篆隸各種不同筆法妙用,悉數融如於真行草體中去,遂形成了他那個時代最佳體勢,推陳出新,更為後代開闢了新的天地。這是羲之書法,受人歡迎,被人推崇,說他“兼撮眾法,備成一家”的緣故。
前人說:“獻之幼學父書,次習于張(芝),後改制度,別創其法,率爾師心,冥合天矩。”所以《文章志》說他“變右軍書為今體。”張懷瓘《書議》更說得詳悉:“子敬年十五六時,嘗白其父雲:”古之章草,未能宏逸,今窮偽略(偽謂不拘六書規範,略謂省並點畫曲折)之理,極草縱之致,不若稿行之間,於往法固殊,大人宜改體。且法既不定,事費變通,然古法亦局而執。”子敬才高識遠,行草之外,更開一門。夫行書非草非真,離方遁圓,在乎季孟之間,兼真者謂之真行,帶草者謂之行草。 子敬之法,非
草(蓋指章草而言)非行(蓋指劉德升所創之行體,初解散真體,亦必不甚流便),流便於草,開張於行,草(今草)又處其中間,無籍因循,寧拘制則,挺然秀出,務於簡易,情弛神縱,超逸優遊,臨事制宜,從意適便,有若風行雨散,潤色開花,筆法體勢之中,最為風流者也。“陶弘景答蕭衍(梁武帝)論書啟雲:”逸少自吳興以前,諸書猶為未稱,凡厥好跡,皆是向在會稽時,永和十許年中者,從失郡告靈不仕以後,略不復自書,皆使此一人(字不詳,或雲是王家子弟,又相傳任靖亦曾為之代筆),世中不能別也,見其緩異,呼為末年書。逸少亡後,子敬年十七八,全仿此人書,故遂成,與之相似。” 就以上所述,子敬學書經過,可推而知。初由其父得筆法,留意章草,更進而取法張芝草聖,推陳出新,遂成今法。當時人因其多所偽略,務求簡易,遂叫它作破體。及其最終,則是受了其父末年代筆人書
勢的極大影響。所謂緩異,是說它與筆致緊斂者有所不同。在此等處,便可以參透得一些消息。大凡筆致緊斂,是內擫所成;反之,必然是外拓。後人用內擫外拓來區別二王書跡,很有道理,說大王是內擫,小王則是外拓。試觀大王之書,剛健中正,流美而靜;小王之書,剛用柔顯,華因實增。我現在用形象化的說法來闡明內擫外拓的意義,內擫是骨(骨氣)勝之書,外拓是筋(筋力)勝之書。 再來就南北朝及唐代書人來看,如《龍門造像》中之《始平公》、《楊大眼》等,《張猛龍碑》、《大代華嶽廟碑》、《隋啟法寺碑》、歐陽詢、柳公權所書名碑,皆可以說它是屬於內擫範圍的;《鄭文公碑》、《爨龍顏碑》、《嵩高靈妙碑》、《刁遵志》、《崔敬邕志》等,李世民、顏真卿、徐浩、李邕諸人所書碑,則是屬於外拓一方面;至於隋之《龍藏寺碑》,以及虞世南、楮遂良諸人
之書,則介乎兩者之間。 但要知道這都不過是一種相對的說法,不能機械地把它們劃分得一清二楚。推之秦漢篆隸通行的時期,也可以這樣說,他們多半是用內擫法,自然解散隸體,創立草體以後,就出現了一些外拓的用法,我認為這是用筆發展的必然趨勢,是可以理解的。 由此而言,內擫近古,外拓趨今,古質今妍,不言而喻。學書之人,修業及時,亦甚合理。人人都懂得,古今這個名詞,本是相對的,鐘繇古於右軍,右軍又古於大令,因時發揮,自然有別。古今只是風尚不同之區分,不當用作優劣之標準。子敬耽精草法,故前人推崇謂過其父,而真行則有遜色,此議頗為允切。右軍父子的書法,都淵源于秦漢篆隸,而更用心繼承和他們時代最接近而流行漸廣的張、鐘書體,且把它加以發展,遂為後世所取法。 更有一事,值得說明一下,晉代書人墨蹟,世間僅有存者,如近世所
作者:李岳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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